2013年12月23日傍晚,家住湖南省湘乡市的翔翔突然不停地哭吵,表情很是痛苦。谭女士匆匆抱着孩子来到附近的诊所。而谭女士身上只带了100多元钱。
简单检查后,诊所发现孩子的病症很严重,建议谭女士赶紧带孩子去湘乡市人民医院。见天色已晚,路上没车,热心的诊所医生开自己的车将谭女士母子送到湘乡市人民医院,没有收车费。
到了市人民医院,已是晚上7:10。医院给翔翔做了检查,晚上9:11出结果。医生看了检查结果,告诉谭女士,孩子病情很严重,要她联系救护车,立即转到省儿童医院。
此时,孩子已全身发凉,面色苍白,呼吸急促。谭女士赶紧跑到湘乡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联系救护车转院。值班的工作人员说,从湘乡到长沙,要收800元车费。
谭女士说,“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你们先帮我把小孩送到长沙 。我老公在医院那边接,到了立即给钱。”谭女士的丈夫也在电话中再三恳求,“你们把人送来,我在医院这里等,车到马上付钱。”
工作人员答复:“不行。医院有规定,不能这样。”谭女士再次哀求:“我求求你们,看在一个小生命的份上,做做好事吧!”工作人员回答:“哪有这样的事情。不交钱怎么走啊?”
无奈,谭女士只好四处打电话筹钱。这时,几名素不相识的病友家属正在走廊上,见谭女士急得不行,每人掏出200元递给她。谭女士赶紧将凑来的800元交给收费室。
收了钱后,救护车才开动,将谭女士母子送到省儿童医院。遗憾的是,翔翔还是在12月24日凌晨2点不幸死亡。死亡记录显示,死于心力呼吸衰竭。
据后来消息:经协商,医院已补偿谭女士夫妇9800元。开始连800元也不值!最终值9800元!一个幼小的生命能用钱来衡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