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坐落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997号,隶属于山东省司法厅,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办学取得了可喜成绩,先后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称号,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校"。1982年12月31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创办山东省司法学校。1989年6月16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改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4月25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学院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牌子。2012年,学院设有法律实务系、警务与安保系、公共管理与技能系、基础课教学部、继续教育部等系部,下设法律事务专业(公司法务方向)、法律事务专业(房地产法务方向)、法律事务专业(基层法律服务方向)、司法警务专业、监狱管理专业、刑事执事(社区矫正)专业 、司法信息技术、法律文秘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等专业。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历任院长:姜运华:(2011.7(试用期一年),任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李娥:(?--2011.7,任任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